刚刚!徐州通报“限房价、限地价”情况

2021年06月17日18:03

徐房之窗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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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行发布会

通报了我市限房价、限地价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工作情况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近期,我市相继出台了

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着力建立和完善调控机制

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的发展

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徐州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全国众多城市一样,整体呈上升态势。“十三五”期间,我市在交通及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规模投入,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相继开通,3号线即将开通,徐州现已迈入“地铁时代”。

今年我市将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同时伴随国家“无废城市”的快速推进,淮海经济区内公积金、医保联动等利民举措的出台,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着深远影响。

2021年1-5月,全市商品住房批售面积573.62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月度指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5月环比涨幅0.7%,同比涨幅9.7%,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1.1%。

出台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实施“双限”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科学制定监管政策,更加注重精准调控。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徐州市房地产市场预警监测中心,实时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综合监测,加强专业化分析预警。

2021年4月7日,市住建、发改、资规、市场监管、公积金、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徐州监管分局等7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了“323”房地产调控新规。

加大土地有效供应,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双限”制度。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

一是集中发布公告,全年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不超过四次,每次集中供地不低于1000亩,并落实单列10%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合理有序安排上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科学均衡推进住宅用地上市,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是集中组织土地出让活动。针对部分地块溢价率高、助推房价高的情况,5月11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限制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反推最高楼面地价。

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方式出让2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市本级26宗,铜山区2宗,其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均为限价地块,全部实施土拍熔断机制,地块触及最高限价时,仍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地块,将终止网上竞价,转为现场摇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并以最高限价加一个竞价幅度的价格作为最终成交价。

加强房屋预售管理,扩大每批次预售面积。预售房源由原来每批次3万㎡提高到4万㎡,并且房源一次性公开上市,有效缓解房源市场供应不足的矛盾;对新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宗地建筑面积10万㎡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对于宗地建筑面积高于10万㎡的,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备案不低于10万㎡。

研究出台成品房装修价格申报备案制度,强化装修行为及装修价格监管,提升成品房价格备案的精准性。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部分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市场的问题,银保监、人民银行、住建多部门协同,先后发布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监管,并开展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针对典型案件及时查处,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执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投机炒房、捆绑销售、收取房号费、虚假宣传等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建立定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及时报道和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避免投机取巧、盲目跟进,同时,严厉打击自媒体恶意炒作、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评论,扰乱市场和误导群众的行为。

近几年

市区房价经历了一个新的上升周期

房价上涨对产业发展

人才引进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为落实好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

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工作部署

我市在住宅用地“双限”出让方面

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住宅用地采取“双限”方式出让。市区住宅用地在出让时全部设定商品住房最高销售均价(毛坯)和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限地价、限房价,让利于民。

批量供地、防止炒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本年度市区住宅用地集中供应不多于4次,每次供地规模不少于1000亩,第一批次集中供应住宅用地20宗1327亩已上网挂牌出让并接受意向竞买人报名申请,预计6月26日全部完成交易。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给。今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较去年实际供应量增长33.2%,单独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不少于住宅用地计划的10%,主要满足产业发展、人才招引的住房刚性需求,建成后租赁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解决新市民群体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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