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房之窗 佚名
近期,贾汪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了关于《青山泉村、房上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贾汪区人民政府征集公告》(贾拟征〔2020〕6号)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定了《关于徐工基础工程机械只能制造基地项目(地块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本项目(地块一)位于贾汪区,拟征收青山泉镇青山泉村集体土地367.3815亩、房上村集体供地117.147亩。土地现状为农用地。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五项情形,该项目属于成片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徐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106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公布的贾汪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即:征收旱地补偿费标准为4.6万元/亩。
四、安置方式
本项目(地块一)安置青山泉村被征地农民901人、房上村被征地农民96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由贾汪区政府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4号)文件规定办理。